天药股份回应反垄断被罚全面排查积极整改
来源:证券日报之声
本报记者谢岚
近日,天药股份公告称,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罚没共计约万元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指出,天药股份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,并变更、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,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三)项的规定,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“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”、“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”垄断协议的行为。
据悉,此次涉及处罚的醋酸氟轻松原料药是天药股份的一个历史老产品,适用于瘙痒性及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的治疗,市场需求量并不大。其下游主要是一些乳膏、软膏等制剂产品,且价格低廉,1公斤醋酸氟轻松可生产40万支软膏(市场主流剂型2.5mg/10克装)。
醋酸氟轻松并非天药股份旗下原料药的重点品种。醋酸氟轻松原料药收入占比较小,年销售收入为万元万元,仅占天药股份营业总收入的0.39%。记者注意到,此次罚金已计入天药股份年年报,对未来业绩没有持续影响。
记者了解到,天药股份已全面整改,涉及醋酸氟轻松定价、内部教育以及全流程优化升级。
目前,天药股份已停止和任何相关企业沟通协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的价格,按照醋酸氟轻松现有成本、客户需求和采购数量等情况,独立制定市场销售价格,并保持自由公开销售。
天药股份表示,对于本次处罚,公司将引以为戒,吸取教训,完善合规体系建设,持续守法合规经营,积极维护股东权益,确保患者用药安全,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。
我国是原料药生产大国。近年来,国内外原料药市场竞争激烈,国内环保标准不断提高,原料药企业环保成本持续增加,这些因素导致维护产品价格、提价销售成为当前大多数原料药企业的客观需求。然而,在药品提价过程中,龙头企业往往容易因其天然具备的“市场话语权”踩上法律红线。
一直以来,原料药是反垄断的重点领域,并呈现“严监管”态势。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底发布的《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()》,年查办的案件中,建材领域18件、公用事业领域17件、原料药行业6件、通信行业4件。市场监管总局将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,去年10月还发布了《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。今年1月份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也明确提出,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、豁免制度适用指南,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。
市场分析人士亦表示,随着反垄断从严监管常态化,倒逼企业反垄断意识必须不断提高,尤其是那些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龙头企业,反垄断是一道必须直面的发展课题。
(编辑张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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